嘉善电子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文化
      中心
      综合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hv1rl.com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中介公司员工携租金“潜逃” 租户损失谁担

    分享到:
      来源:嘉善电子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5-14 15:05:36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租户将房租付给中介公司业务员,潜逃随后中介公司以业务员携款“潜逃”为理由,中介要求租户搬出,公司这是员工否违法?近期,北京一中院审结该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携租判决中介公司返还费用并支付违约金。金租

    案情回放

    业务员携款跑路租户被中介赶出

    2019年10月,户损刚毕业的失担小李通过中介公司租了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处房屋,并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潜逃合同约定,中介小李应将租金直接汇入中介公司的公司租金账户或到中介机构的营业部付款,如果小李因故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员工也可委托中介公司代交。携租

    签订合同当日,金租小李通过微信向中介公司业务员小姜支付了合同约定的户损3个月房租、押金和中介费,小姜给小李出具了盖有中介公司印章的收据,并且将房子的钥匙交付给小李。

    不久之后,中介公司以小李未支付房租为由,要求小李从房屋搬出。2019年11月,小李搬走,但就退还租金事宜与中介公司产生争议。随后,小李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此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中介公司返还房租、押金和中介费。

    诉讼中,中介公司不同意退款,表示业务员小姜并没有将收到的租金交给公司,现已携款潜逃。而且小李租房的价格明显偏低,也没有按照约定方式付款,小李应察觉到交易存在异常。

    法院判决

    中介违约应赔付

    一审法院认为,小姜系中介公司员工,小李将房租交给小姜未违反合同约定,中介公司未依约交付房屋,小李有权解除合同。最终,判令中介公司返还小李租金等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中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中介公司与小李签订合同,合同中对租金数额、支付方式等约定明确,且中介公司是专业的房屋经纪机构,中介公司主张小李应察觉交易存在异常不能成立。同时,签订合同时,小姜是中介公司的员工,合同上盖有中介公司的公章,小李为履行合同向小姜支付款项具有事实基础,也具有合理因素,小姜是否将款项交给中介公司与小李无关。小李已依约支付款项,中介公司收回房屋后未再向小李提供出租房屋构成违约,一审判决并无不当。据此,北京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中介公司应对业务员的行为负责

    租房合同的一方签订主体是中介公司,但签订合同的具体协商、沟通以及合同签订后如何付款、交房等具体过程,则是由租户与中介公司的业务人员完成。对于租户而言,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与中介公司是同一个主体,因此,中介公司应对业务员的行为负责。

    租户签订合同前要确认中介公司是否取得房东允许出租房屋的授权,关注租赁合同的内容,特别应重视房屋地点、房屋状态、屋内设施、款项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在履行合同时,严格落实并遵守合同约定,不要因为怕麻烦而忽略对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以及屋内设施的检查和清点,避免租住期间或退租时发生争议。

    对于付款一方,还应当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履行,该案中小李如能够向合同中指定的账户支付租金等费用,则可以避免钱款被小姜占有以及由此产生的无法继续使用房屋的不利境地,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姜馨)

    责任编辑:50
    上一篇:【丰收江淮】增收之路·产业 安徽寿县甲鱼科技小院正式揭牌
    下一篇:海神文化与妈祖

    相关文章

    • 广西桂林已建成5家个私主题银行
    • 40万买到“二手车” 法院判决经销商“退一赔三”
    • 城乡织密“文化网络” 全民共享“文化大餐”
    • 黄牛肉“变身”牛肉粒 “银发族”出游当心低价陷阱
    • 年轻人吃饭为何偏爱老祖宗严选
    • 农业托管合同有了“示范文本”
    • 森林碳汇授信贷款落户宁国
    • 苏州市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商户破6万家
    • 福建南平:创新服务模式 赋能个体工商户发展
    • 单反相机“超卖”无法供货 消费者索赔获支持

    友情链接:

    • 安徽芜湖:朵朵荷花映红致富路
    • 藏粮于技,看“起飞”美学
    • 如此爱园林,如此爱自然
    • 以陈嘉庚为原型,舞剧《海的一半》启动巡演
    • 全国公安机关已侦办网络谣言类案件4800余起 关停违法违规账号3.4万个
    • 首批17处北京文化论坛会客厅亮相
    • AI时空映画|花开中国 春满山河
    • 人们为何喜欢折柳相送
    • 全国所有省份已将职工医保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
    • 《哪吒之魔童闹海》:从票房神话看文化出海的流量密码
    • 满目春色 处处欢歌
    • 【文化中国行·一线讲述】那些被文学照亮的村落
    • 安徽省果树产业效益创历史新高
    • “质量月”曝光台
    • 安徽省果树产业效益创历史新高
    • 文化中国行丨丽江古城“天雨流芳” 一句劝学古训背后的文脉书韵
    • 中国早期农业村落的样本(考古中国)
    • 讲好英雄故事 建构中国特色的“英雄IP”
    • 从古寺庙到窑台遗韵见证黑窑厂的悠悠文脉
    •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读懂写在中华大地上的运河史诗
    •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原副秘书长薛寅君接受审查调查
    • 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上线
    • 一碗螺蛳粉烹出文旅大产业
    • 来故宫,赴一场园林雅集
    • 鹳雀楼,更上层楼
    • 版权文化校园行活动举行
    • 文旅部推出七大板块春节主题文化旅游活动
    •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旧换新补贴的家电产品增至12类
    • 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禁用“不添加”“零添加”
    • 古澜轩秀、发康宝等9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物质
    • 春花不止于江南——去明代北京反向赏花
    • 光影对话 宫苑韶华——走进沈阳故宫四百年摄影作品展
    • 中国“文物医生”在海外 妙手匠心帮助修复世界文化遗产
    • 2024年国家药品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9.4%
    • 安徽产业援疆为和田皮山“造血”
    • 国家医保局:全面推进药品追溯码严监管
    • 投身江淮大地,书写强农兴农大文章
    • 安徽芜湖:朵朵荷花映红致富路
    • 版权文化校园行活动举行
    •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2023合格评定服务贸易便利化论坛”举办
    • 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举办
    • 古人那些奇奇怪怪可可爱爱的印章
    • 两部门联合整治体育饭圈乱象 处置账号7.6万个
    • 景龙门:北宋绚烂余晖的见证
    • 商务部:三大举措支持推动扩大入境消费
    • 如此爱园林,如此爱自然
    • 首批15地入选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
    • 鹳雀楼,更上层楼
    • 文旅部推出七大板块春节主题文化旅游活动
    • 中特检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德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5 Powered by 嘉善电子有限公司   sitemap

    0.1187s , 9172.1796875 kb